一、贵阳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管理办法(修订)
1.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,根据常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情况,给予200——500元的慰问品(金),同一离退休教职工每年慰问不超过两次。生病住院不动手术的给予200元/次的慰问品(金),生病住院动手术(含重疾)的给予500元/次的慰问品(金)。
2.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去世,给予2000元的慰问品(金),由离退休工作处敬献花圈一个,购买花圈金额不超过100元。
3.离退休职工直系亲属(本人父母、配偶及子女)去世,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(金),并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离退休工作处名义购买花圈一个,购买花圈金额不超过100元,贵阳市以外的地区以唁电的方式进行慰问。
二、每年4-7月体检提示(短信通知)
三、根据人社工作相关要求,每年进行一次“人社认证”;方法如下:
微信小程序→贵州人社→待遇资格认证→认证申请→输入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→ 点击认证→
点击确认
贵阳学院离退休工作处
一审:罗成艳 二审:蒋兰 三审:田梅